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會計技術職稱考試開始于哪一年?
會計技術職稱考試也就是全國統一的會計資格考試開始于1992年12月,1992年12月開始的會計資格考試是分會計員,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師三個類型的考試,會計員和助理會計師考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兩科,會計師考會計實務,經濟法和財務管理三個科目,當時是要求一年之內同時通過才可以取得證書的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指擔任會計專業職務的任職資格的考試,又稱會計職稱考試。根據1992年3月財政部、人事部發布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規定。
會計師、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師員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以考代評。
會計證的發證單位?
初級會計師證書是由財政部、人事部頒發的,會計資格等級考試由當地財政部門、人事部門共同負責。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十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負責。財政部負責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命題、編寫考試用書,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統一規劃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財政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財政部門、人事部門共同負責
地市財政部門。會計證的發放是有省財政,人事部門規定統一考試時,統一考試試卷,統一閱卷,簽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鋼印的會計證。
一般有地市財政部門填寫好,全省統一蓋上財政部的鋼印就可發放給會計人員。現在唯有會計證還在經考試取得。
會計證的發證機構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性考試。一般由省級財政部門組織,考試及報考時間全國各省有差異。該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地自行編制教材及安排考試時間的政策。所以發證機構應由組織考試的機構發證。
初級會計證書的發證機構是各地財政部門,實行考后資格審核地區成績合格的考生領取資格證書前需先到指定地點進行初級會計報名資格審核再領取證書。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信息者,即使考試通過也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制定會計規范性文件的目的?
會計規范性文件是財政部制定并發布的有關會計工作的制度辦法。制定會計規范性文件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貫徹執行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和會計部門規章。《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屬于會計部門規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屬于會計規范性文件。
初級會計證怎么弄五年年限?
初級會計證書是沒有具體的有效期的,但是初級會計證書需要每3年登記一次,并進行繼續教育,如果未登記或沒有進行繼續教育的,就無效了。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