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共計幾條?
新預算法全文共十一章一百零一條,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預算法是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4年3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一號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的決定》修正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預算法實施細則?
您好,修訂后的預算法實施細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預算編制流程:明確預算編制的程序和步驟,包括預算編制的時間安排、責任分工和溝通協調機制等。
2. 預算編制原則:明確預算編制的原則,如公平、公正、公開、規范等,確保預算編制過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 預算編制指標:確定預算編制所需的指標體系,包括經濟指標、財政指標、社會指標等,確保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4. 預算編制依據:明確預算編制的依據,包括法律法規、政策文件、上級預算、歷史數據等,確保預算編制的依法依規性和數據準確性。
5. 預算編制范圍:確定預算編制的范圍,包括預算單位、預算項目、預算科目等,確保預算編制的全面性和細致性。
6. 預算編制要求:明確預算編制的要求,包括預算編制的時間要求、報表要求、文檔要求等,確保預算編制的規范性和統一性。
7. 預算編制程序:具體描述預算編制的程序,包括初步編制、初審、復審、決策、公告、執行等環節,確保預算編制的有序性和及時性。
8. 預算編制流程控制:制定預算編制的流程控制措施,包括流程監控、流程評估、流程改進等,確保預算編制的流程效率和質量。
9. 預算編制責任:明確預算編制的責任主體和責任范圍,包括預算編制部門、預算編制人員、預算審核人員等,確保預算編制的責任明確性和權責一致性。
10. 預算編制監督:建立預算編制的監督機制,包括內部監督、外部監督、財政審計等,確保預算編制的合規性和監督效力。
以上是修訂后的預算法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具體實施細節還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2014年預算法共多少條?
2014年《預算法》共計( 101)條
第一條 為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法規定執行。
第三條 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
全國預算由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
地方各級總預算由本級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下一級只有本級預算的,下一級總預算即指下一級的本級預算。沒有下一級預算的,總預算即指本級預算。
第四條 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
第五條 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