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現金盤盈會計分錄?
盤盈現金,借記“庫存現金”,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批準處理后屬于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屬于無法查明原因的,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現金盤盈計入什么科目?
現金盤盈時,應及時辦理庫存現金的入賬手續,即按盤盈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對于盤盈的庫存現金,應及時查明原因,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按盤盈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還需要支付或退還他人的金額貸記“其他應付款”,按無法查明原因的金額貸記“營業外收入”。
例:某公司在財產清查中,發現庫存現金長款25元,其原因無法查明,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列作營業外收入。
庫存現金盤盈時,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25
貸: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25
經批準后,會計分錄:
借: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25
貸:營業外收入 25
現金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庫存現金盤盈會計分錄
在報經批準前,根據“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確定的庫存現金盤盈數,調整賬面記錄,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經反復核查,上述庫存現金長款無法查明原因。根據批準處理意見,轉作營業外收入。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