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是哪地方?
宣武區,是北京市原市轄區,地處北京城區西南部,是原4個中心城區之一,在2010年6月28日,經國務院(國函〔2010〕55號)批準,撤銷北京市西城區、宣武區,設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區,以原西城區、宣武區的行政區域為西城區的行政區域,因此宣武區屬于西城區。
北京開公司落戶條件?
外地來京投資開辦私營企業人員在京入戶
(一)申請入戶人須具備的條件
1.申請人須是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包括:
(1)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
(2)合伙企業的一名合伙事務執行人;
(3)公司制的私營企業以及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申請人在京開辦的企業要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申請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
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
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8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90%以上;
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
(2)申請人申請在城八區以外的區(縣)登記常住戶口的,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連續3年擔任該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②戶口遷入地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
③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在4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15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④企業職工中的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50%以上;
⑤沒有犯罪記錄且未被公安、司法機關偵查、通緝的。
外地人員在北京市開辦企業的,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落戶:
1、連續3年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在北京市購有住房的。
3、無犯罪記錄,沒有被通緝、偵查的。
4、企業連續3年年均納稅達到80萬以上的。
5、企業職工中北京人口連續3年達到100人以上的。
北京宣武區什么時候取消的?
答:2010年7月,國務院批復北京市同意東城區與崇文區合并,組成新的東城區。西城區與宣武區合并,組成新的西城區。
西城區與宣武區一個在城北,一個在城南,相隔如此之近,經濟發展卻不同。為了均衡兩個區的經濟,北京市決定撤銷宣武區,合并到西城區,組成新的西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