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賬務處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擬合并的公司股東會分別做出合并決議;
2、合并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各方簽署《合并協議》,合并協議應包括如下內容:(1)合并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2)合并后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3)合并后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系的有限責任公司合并時,注冊資本為雙方注冊資本之和。存在投資關系的,應當對投資形成的出資額進行核減。(4)合并形式;(5)合并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6)違約責任;(7)解決爭議的方式;(8)簽約日期、地點;(9)合并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4、自作出決議之日起通知債權人。
5、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在報紙上公告。
6、調賬、報表合并等會計處理。
7、合并報表后實收資本的驗證。
8、自作出決議之日起以后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子公司申請注注銷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吸收合并賬務處理流程如下,首先,對被吸收合并的企業進行資產評估,其次,按照評估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入資產和負債的相關賬戶,第三,將合并對價超過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部分計入商譽,這個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商譽的評估與確認。
吸收合并中,進行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都有那些?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已收悉?,F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也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g迎您再次提問。